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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农村土地确权开始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国家原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但是现在已经有不少省份的农民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这三本证书的发放,表明国家在法律层面已经对您的房屋和土地进行保障。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进度的加快,去年2018年初国家出台了新的农村宅基地政策,农村宅基地即将进入收费使用时代!早做准备。
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有多处房子或宅基地的现象。国家的政策表示如果多房农民愿意从房子里退出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想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就必须缴费。
农业要改革!农民要富裕!在这个过程中有些补贴政策就必然受到调整!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
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农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有一些差异。就河北省而言,当地农村宅基地的标准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城市或郊区面积约120平方米。地方法规将用于超过标准地区的部分收费使用,超过20平方米的不收费,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开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
例如你家乡规定宅基地的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如果你家的地面面积达到了504平方米的最高等级,因此你需要每年向国家支付近3000元的费用。
3、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民要收费
以前国家对土地的管控力度还不是很大,因此有些农民私自在耕地和荒地上建造房子。事实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农民在耕地或荒地上建造房屋,有关部门在发现后将被迫拆除,实在不能拆除的需要缴费才能继续使用。
4、怎样认定村民“一户一宅”的问题?
对村民“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目前农村土地使用紧张,有许多农民都没有宅基地,只能租房住,加大了生活压力。实行该政策可以迫使一些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民自愿退出,这是对没有宅基地或者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农民来说也是一种公平的表现。